三、虚列劳务补助骗取科研资金
案例7.北京某高校教师宋某某将150万元劳务费分50笔支出,其中89.6万元通过借用身份证等方式冒名套取,打入其妻及他人账户,部分人员与课题无关。宋某某还伪造合同和签名应对财务审计,涉嫌骗取国家科研资金。
案例8.大连某高校教师迟某某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,套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。基金委撤销其项目,追回拨款,取消其5年内申请资格,并予以通报批评处理。
案例9.大连某高校教师张某某以临时工劳务名义17次报销科研经费25.5万元,未实际发放,全额转入本人账户。其还通过虚增设备采购价格方式套取45万元,用于购买登记于个人名下的越野车。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
案例10.天津某高校教师李某某从横向课题经费中为9名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,再要求学生交回用于课题组聚餐。该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及科研经费规定,受到党纪处分,违规资金予以退缴。
(信息来源:河南工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)